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马鞍山市 > 文章 当前位置: 马鞍山市 > 文章

[公示已结束]安徽蔬菜及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MASCG-2-F-H-2020-0047)中标公告

时间:2020-03-26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蔬菜及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2020-002MASCG-2-F-H-2020-004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1132020120

开标日期:2020323

定标时间:2020325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炎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中山路107

中标金额:人民币1147600.00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胡丹、曲华庆、戴卫华、官明豪、黄兴学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和县历阳镇海峡大道与创景路交口

联系人:孙加武       联系电话:0555-29773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项目负责人:杨守铭、兰明磊     联系电话:0555-24928592223552

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价×1.5%

收费金额:人民币17214.00元整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24995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325

H-2020-002中标公告附件.rar

附件

上一篇:[正在公示中]马鞍山市档案馆等离子臭氧档案消毒舱供货与安装

下一篇:马鞍山市横望交通有限公司小型汽车及多用途乘用车采购招标异常公告

正在备案中  |   QQ:859242200  |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  电话:13485538018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授权www.ztb.ah.cn使用 OK文库 Powered by 55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