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用土工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AQSS-2019-136-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6日 采购日期:2020年03月2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泰安诺联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青春创业开发区 成交金额:22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货物名称:HDPE土工膜,规格型号:诺联1.0mm,数量:20000平方米,单价:11元; 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工作。2、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厂正品供货。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敏、张新平、喻敬群、马爱珠、尹立新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联系人:尹主任 电话:18009666016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19幢1单元401室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91906789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固定金额收取 公告期限: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591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如下: [zjg20200106500流1]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用土工膜采购项目.AQZF 附件: 开标记录表.jpg 附件: 开标记录表1.jpg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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