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桐城市全市电子警察系统设备维修维保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桐城市全市电子警察系统设备维修维保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CCG(2020)08号 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9日 开标日期:2020年03月2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源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陆拾陆万肆仟玖佰柒拾陆元(¥664976.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电子警察系统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训盘、王栋、金涛 采购人: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桐城市 联系人:金主任 电 话:0556-6139109 招标机构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项目负责人:叶峰 电 话:0556-6699170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 项目负责人:赵女士 电话:15155660226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2020年03月 30日至2020年03月3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6-613910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556-6124800)或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6-6699165)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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