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5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马鞍山市企业电子档案互联网查询服务模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J-F-2020-0074)恢复采购活动及磋商文件澄清(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 号)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情况,经采购人申请并经管理部门同意,现恢复本项目采购活动,并对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4月21日17:30止。 二、磋商时间更正为:2020年4月22日9:00。 三、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4月22日9:00。 四、磋商地点、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递交地点不作变更。 五、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参加磋商。到场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磋商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自行考虑磋商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汇通大厦)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参加本项目现场演示人员(每家供应商仅限1人),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演示设备及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4月22日11:00-12:00到达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谈判文件接收室。同时,须考虑磋商现场所在地(汇通大厦)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更正。本公告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与此澄清(更正)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招标人: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4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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