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安庆市城管局大用户水量监测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城管局大用户水量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AQ-2019-833 AQZB-2019-098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发布日期:2020年3月31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公用工程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湖心南路2号 成交金额:62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电磁水表;规格型号:DN200;数量:3只;单价:31442元/只; 标的名称:电磁水表;规格型号:DN150;数量:1只;单价:29477元/只; 标的名称:电磁水表;规格型号:DN100;数量:11只;单价:27512元/只。 评审委员会名单:江伟、卢刚、程小青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开发区国华路39号 联系人:金君 电话:0556-5881523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 项目负责人:韩友华 联系电话:0556-5991151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提交电子邮箱:504476178@qq.com,联系电话:0556-599115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1、采购人推荐意见 安庆市公用工程公司是安庆供水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安庆市范围内的主供水管网及小区供水管网和远传水表安装,杨桥镇供水、老峰镇供水和月山铜矿供水项目均由其实施。 安庆市公用工程公司具有市政总承包一级、机电总承包二级资质,具备本项目的采购、供货、安装及调试能力。 2、专家组推荐意见 依据本项目电子水表技术要求,考虑水表计量的重要性,对市供水集团水表合格供应商及相关安装单位查询了解,推荐供应商名单如下:南京惠然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济南瑞泉电子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8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如下: [zjg202003054001001]安庆市城管局大用户水量监测设备采购.AQZF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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