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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寿县迎河中学校园超市租赁项目挂牌公告CQ-2020-011

时间:2020-04-30    点击: 次    来源:淮南公共资源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寿县迎河中学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超市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超市经营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基本概况

出让

方式

经营期限

起始价

(万元/

增幅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寿县迎河中学校园超市租赁项目

寿县迎河中学是一所农村县属学校,学校占地100109.8平方米,在职教职工180人,现有学生1700余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现有学生640多人。鉴于学校目前的特殊情况,还不能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园超市面积约84.5平方米,经营学生学习和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现在公开对外招租

挂牌

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6.92

0.1

5

1、经营范围:适合学生使用且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文化用品、副食品、日杂、百货,禁止销售烟酒以及其他学校或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商品;不准经营点心、馄饨、面条、快餐、粽子、油炸烧烤、烤肠、豆浆及水煮等自制加工类食品,只经营超市中定型包装的合格食品。(详见合同)

2、上次交易合同终止时间:2020525

3若遇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关闭校园超市,甲方除了按照没有到承包期的实际天数退还承包金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如因政策因素导致取缔校园超市,学校将退还经营者未经营时段的承包费用。计算方法:退还承包费用总额=中标合同价总额-中标合同价总额÷365天×已经营天数(或为:中标合同价总额÷365天×剩余未经营天数)。剩余未经营天数=365天×3年-已经营天数。每年寒、暑假时间计算列入已经营天数或剩余未经营天数

5校园超市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权属变更过程中的鸏税、契税、交易税、所得税、增殖税等各项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签订合同同时须一次性交清3年的承包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一)竞买人可于2020430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jy.ggj.huainan.gov.cn/)自行下载寿县迎河中学校园超市租赁项目挂牌文件

四、申请人于20205111500分至1600分(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携相关资料(详见文件要求)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部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511日下午1600

五、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205111600  

挂牌出让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六、本次超市经营权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底价,否则不成交

七、挂牌要求:

1、超市经营者要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并接受学校的指导、检查与索证。及时清理因经营而产生的各类垃圾,做到文明经营、合法经营。如承包经营者不服从学校的管理,学校有权责令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或终止合同,取消承包者的经营权,租金学校不退

2、超市经营者要执照经营,并自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等证件,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3、承包经营者不得出售变质、过期、不合格及不符合上级要求的等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安全的物品,不得经营与师生食堂相抵触的食品,否则视情节情况每次罚款100元。因经营者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各种事故,一切后果由经营承包者承担

4、在承包期内,超市新添置的各类物品均有承包方个人出资购置,产权归承包者所有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将学生超市私自转租。租期内承包经营者如果主观终止合同租金学校不退,超市学校可另行招租

6、在承包期内,经营者若被上级相关部门查获有违规行为并被通报批评,对我校声誉造成影响,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承包金

7、校内学生超市招租承包后,严禁私人在校内摆摊设点。否则按《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罚办法》论处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通过转账汇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单位竞买的需从竞买单位银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自然人竞买的需从竞买人银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34001747508053001571

0554-40293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12144001040007655

0554-4027319

备注: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发后五日内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作为承租人租赁价款(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齐),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挂牌结束后五日予以退还。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勋举(寿县迎河中学)           联系电话:13865642778

  强(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4-2751993

 

 

 

寿县迎河中学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430

寿县迎河中学校园超市租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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