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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秀山医院二期EPC项目

时间:2020-05-08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马鞍山市秀山医院二期EPC项目项目中标公示(项目编号:皖E0-18-2020-0067001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秀山医院二期EPC项目

项目编号

皖E0-18-2020-0067001

标段名称

马鞍山市秀山医院二期EPC项目

标段编号

皖E0-18-2020-0067001001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二十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

董越浩 0555-833803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联系人及电话

何军  0555-520038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5/6 9: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329367237.5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陈岚(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游杰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63700781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湘143060803531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5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55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3132188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黄晓群(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郭洪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981101363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京111060700104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5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55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329888888.8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李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杨香福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72100944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沪131060804495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5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55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提出投诉,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5-521927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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