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和县四牌坊(老煤球厂)小区项目桩基检测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和县四牌坊(老煤球厂)小区项目桩基检测 项目编号:F-2020-021(MASCG-2-F-F-2020-03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1日至 2020年4月27日 采购日期:2020年5月7日 定标时间:2020年5月8日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434750.00元 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磋商小组名单:刘可愚(组长)、尹煜、张涛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和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环城西路 邮编:238200 联系人:焦政志 联系电话:139566680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邮编:243000 项目负责人:兰明磊、时友琴 电话:0555-2223552、2499519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5% 收费金额:人民币6522元整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24995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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