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用房建设工程(三次)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用房建设工程(三次)EPC总承包已由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以 关于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许可〔2019〕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位于淮北市梅苑路以南、南湖路以东、相山区相城医院以西,该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5平方米。包括主楼、装饰装修、绿化、室外道路、管网设计、亮化、智能化等,总投资约3261.3 万元。 2.1.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淮北市梅苑路以南、南湖路以东、相山区相城医院以西。 2.3 EPC建设工期:365 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施工图完成后32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建设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3.2.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投标人受到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时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4.4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4.5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项目进行(参与)双重或多重投标。 (以上查询结果必须网页打印,网页打印纸质版须含有网页打印时间,截图无效,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开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4.2招标文件价格:0元. 4.3获取方式: 4.3.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ggzy.huaib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 4.3.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1-3199732。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2020年 5 月 7 日至 2020年 5 月 29 日9:00前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为:http://ggzy.huaibe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金额:60万元人民币 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3、投标担保提交方式: (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户 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帐 号: 1305016138000380190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帐 号:34001646108053009649-0701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网址链: http://58.242.87.202:18888/financeplatform/index.html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淮北市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电子保函业务联系人:赵经理 05516289302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上发布。 8.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9.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盖章) 地 址:淮北市泉山路55号 邮 编: 235000 联系人:刘杰 电 话:18056160226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淮北市宏发半岛小区1栋1702室 邮 编:235000 联系人:何小兵 电 话:0561-5200699 17330686120 | 2020 年 05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