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薛家岗遗址安防工程项目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备注4、其他约定事项现修改为“本项目为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深化设计方案满足规范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11分)”现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14分) | 1. 投标人每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施工业绩的得3分、完成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施工业绩的得2分。(提供各级文保单位公布的文件或官网公布截图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小项满分5分,各类业绩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每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设计业绩的得2分、完成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设计业绩的得1分。(提供各级文保单位公布的文件或官网公布截图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小项满分3分,各类业绩不重复计分; 3.提供文博类安防或电子智能化施工项目合同总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监控项目1分;500万及以上的监控项目2分,1000万及以上的监控项目3分;本小项满分6分,各类业绩不重复计分。 上述所有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及相关用户证明材料(竣工报告或验收材料)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及批复文件影印件并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 三、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3.1投标人资质实力(22分)”现修改为 3.1投标人资质实力(19分) | 1、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得3分; 2、音视频集成工程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得3分; 3、具备cmmi5级证书得2分; 4、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一级证书得3分; 5、测绘资质证书得2分;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9、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10、ITSS信息技术服务资质得1分。 上述所有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 四、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均修改为:2020年05月26日10时00分。 五、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潜山市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妙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56-8155567/18009661531)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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