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7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报名倒计时
报名已结束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当涂县太白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太白镇镇区主干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MASCG-3-F-F-2020-0411 2、项目名称:太白镇镇区主干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3、项目单位:当涂县太白镇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主要涉及当涂县太白镇镇区主干道路的绿化养护服务。 5、项目数量:1项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人民币20万元/年,两年计40万元 8、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年,两年计40万元 9、服务期限: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0、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别。 11、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三、磋商文件获取情况及资料下载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5日8时00分至2020年5月22日17 时30分(注:5个工作日) 2、资料下载方式: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点击“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点击该包别的“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该包别的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磋商文件下载地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5月28日9时00分(注:距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磋商时间暂定)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8日8时00分至9时00分【根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暂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交易活动的公告》规定,以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暂定,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若本项目未发布更正公告,按以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 3、磋商地点: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磋商地点暂定)。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开始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当涂县太白镇人民政府 地址:当涂县太白镇 联系人:杨超 电话:18355529828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联系人:徐济超 电话:18726032125 0555-671530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网上投标详见:《马鞍山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50-3300;0555-5200194。 3、根据《马公管(2020)10号》规定供应商(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 附件:采购需求.docx 马公管办(2020)10号.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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