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1 点击: 次 来源:芜湖公共资源交易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正在公告]南陵县小型工程建设类施工协议维修库(Ⅱ标段 市政工程)[2020-05-18] 南陵县小型工程建设类施工协议维修库(Ⅱ标段 市政工程) 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WH11GC2020QT738902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小型工程建设类施工协议维修库(Ⅱ标段 市政工程)(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招标方式) 二、招标人: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南陵县小型工程建设类施工协议维修库(Ⅱ标段 市政工程)。本标段为市政工程,本次征集仅针对企业注册地址在南陵县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下称“施工企业”),征集数量为50家,若本县境内施工企业在本次征集时符合条件的不满50家,将择期采取二次征集,二次征集仅限于县外省内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征集,征集数量为一次征集的缺额;征集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入库施工企业。若本县施工企业参加征集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大于等于50家,全部纳入本库,将不在进行二次征集。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该标段流标。 2、项目工程总投资:0.00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本县符合入库条件的施工企业,本次不主动参加征集的,视同放弃入库资格,后期不予增补入库。不主动参加征集的施工企业界定:是指有关发证机关,所发放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落款时间(含延期、变更),最迟一个证件落款时间在本次征集截止前10个日历天以上(含10个日历天)或本次征集活动规定的其它不主动参加征集行为等。 5、公示期如有单位不符合有关规定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动态核查期间,整改未经复核合格的。 6、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6、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有关部门对其作出的限制投标处罚期内的,均取消其参加征集的资格,后期也不再给予增补入库。 7、入围期限 本服务库有效期自正式启用之日起三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Ⅱ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南陵县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截止至开标时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必须均为南陵县内),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入库企业须有适量(至少一名)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5月19日09:00时至2020年05月27日17:00时。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征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相关文件。 3、招标资料费:本项目暂不收取。 六、应征文件的编制要求 1、应征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应征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应征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应征投标人承担。 3、应征投标人递交的应征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不退还,请应征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 4、应征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一致,若发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应征文件被误读等不利后果由应征投标人承担。 5、应征文件数量: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应征文件密封:应征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应征投标人名称。外封上应盖有应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七、应征文件的递交 1、应征文件的递交时间:应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05月29日9:30至2020年05月29日10:30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递交应征文件。 2、应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1)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征文件递交时间之后递交的; (2)应征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密封的。 3、应征文件的递交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Ⅱ标段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5.现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1)账户一: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账号:1102301021000393332005631 (2)账户二: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陵陵阳中路支行 账号:179748300566 八、应征文件的审核 1、组织专家组成征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征集文件要求对所有应征文件的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评审。 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
符合性审查内容包括:
3、评委会成员独立评审后,如对应征投标人某项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有不同意见,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 4、评委会判定应征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应征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的内容时除外。 5、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核通过的应征供应商将进行网上公告。 (二)合同价格确定:公布的控制价×中标系数 1、控制价:60万元(含60万)以上-200万元(不含200万)以下的项目系数为85% 。 2、控制价:200万元(含200万)以上-400万元(不含400万)以下的项目系数为80% 。 投标保证金退付程序:入围单位保证金暂不退,其他未入选单位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的基本账户。 十、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入围单位所提交的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入围单位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入围通知书。 (二)履约保证金帐户: (1)帐户一: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账号:1102301021000393332 (2)账户二: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陵陵阳中路支行 账号:179747502687 (三)退付:入围单位在服务期满后,若无在建项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一、工期、质量、项目部组成人员 1、本项目工期在具体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质量:合格及以上。 2、所有入库企业必须接受南陵县小型工程建设类施工协议维修库(Ⅱ标段 市政工程)入库企业须知。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三、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且在南陵县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截止至开标时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必须均为南陵县内)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155363358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8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十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主任 地址:南陵县籍山路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13855322966 十六、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2395707 咨询电话:0553-3121801;18226726295;18019921836(技术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