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路灯维修养护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路灯维修养护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AQ-2020-1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0日 开标日期:2020年6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飞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颖泉区临沂商城二期D区9栋126号 中标金额:266664.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路灯维修养护工程、数量:11111盏、单价:24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鹏、吴松、季红、胡柳、周勇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安庆市宜城路99号 联系人:江洪 联系方式:0556-5510716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柯建平 联系电话:0556-5991160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安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32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提交电子邮箱:475232351@qq.com,联系电话:0556-599115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企业业绩: 1、安庆市大观新城路灯维修工程; 2、阜阳城区部分道路路灯照明市场化管养项目; 3、阜阳市临泉路路灯照明市场化管养项目; 4、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路灯维修养护工程采购。 人员证书: 安全员:周恣翌 电工:刘春伟、周海、徐道路、张丹舟、李涛、张东辉、张梅 驾驶员:李民华、陈金财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2日 附件如下: [zjg202005028001001]路灯维修养护工程采购项目.AQZF 附件: 业绩及人员证书.rar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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