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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0和城段(五星-戚桥-沈家山)改建工程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皖E0-31-2020-0215)

时间:2020-06-22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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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0和城段(五星-戚桥-沈家山)改建工程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10和城段(五星-戚桥-沈家山)改建工程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E0-31-2020-0215已由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马发改秘〔20167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马交[201710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和县公路管理局、和县天门新型城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和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和县境内省道210和城段(五星-戚桥-沈家山)

2.2规模:

省道S210和城段(五星-戚桥-沈家山)改建工程项目紧邻和城西南部,项目起于和县历阳镇五星村,接S210(老合马路西埠至县城段)与海峰路交叉口,向南跨越得胜河,在戚桥接S441(原县道X023和陶路),再向东至沈家山,终点与原S206T型交叉,路线全长7.986公里,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6米,路面宽度23米,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7   2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0 12   16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9409670.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仅需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即: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5 1 1 日(含)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要求:

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

②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

③合同内容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交通安全设施指: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及交通信号灯等其中一项内容即可)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合同,同时满足①和②和③要求;提供多份合同的,评委不予认可。

2)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具体内容的截图。投标人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有明确的完成的工作内容,如未填写主要工程内容的业绩或填写主要工程内容但未体现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工程内容的业绩均不予认定。招标人评审时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对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4)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本条所指的交工(或竣工)验收,系指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并且由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符合以下(1)和(2)和(3)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自 2015 1 1 日(含)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要求:

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

②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

③合同内容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交通安全设施指: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及交通信号灯等其中一项内容即可)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合同,同时满足①和②和③要求;提供多份合同的,评委不予认可。

2)上述“拟派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是要求该项目经理在其所提供的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项目经理在所提供的业绩项目中从始至终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未出现变更情形,若发生变更情形的,该业绩评委不予认可。

4)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不予认可。

5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具体内容的截图。投标人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有明确的完成的工作内容,如未填写主要工程内容的业绩或填写主要工程内容但未体现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工程内容的业绩均不予认定。招标人评审时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对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6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本条所指的交工(或竣工)验收,系指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并且由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7)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不予认可。

3.6拟派项目总工须同时符合以下(1)和(2)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8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3.9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6241730,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通过后点击“我要投标”,然后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踏勘现场时间: / / / / / 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 / / / 分,地点: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7109   00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1  开标室

5.5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若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6投标保证金

(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号:182751050923

账户2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号:1306021338000328704

账户3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1059

5.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1  开标室

5.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公开的资料包含【①业绩截图材料(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具体内容的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未公开的业绩资料不作为评标认定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马鞍山市和县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邮政编码:  243000                邮政编码:    243000    

联 系 人: 张龙云               联 系 人:    林芝      

   话:  17730436758            话:  0555-520033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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