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4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HDPE覆盖膜采购与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含山县城市管理局HDPE覆盖膜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MASCG-1-F-H-2020-0559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5日 采购日期:2020年6月22日 定标日期:2020年6月22日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铭森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银座中心5号楼2008 成交金额:230000元 询价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文娟(组长)、李杨、李明明 采购人名称: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华阳东路178号 邮 编:238100 联系人:李明明 电话:1885550595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时代嘉园C6-106 邮 编:238100 项目负责人:陈燕 电话:0555-4884889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金额: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4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望梅路永成时代嘉园C6-106,联系电话:18156566690 0555-488488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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