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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中]当涂县交通运输局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时间:2020-07-04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3-F-H-2020-0529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交通运输局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合肥创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0号软件园3号楼205/207室

中标金额:110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胜方、张莉、张培、 刘恒、周晓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按1.5%费率计算,100-500万元按1.1%费率计算;

2、金额1619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联系电话:1336555334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

联系方式:18119944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联系方式:13365553345   0555-6715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王志婷

电话:133655533450555-6715308

附件:附件.rar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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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备案中  |   QQ:859242200  |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  电话:1348553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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