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观区大数据智慧农旅产业园项目(核心启动区)已获得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授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中标人投资,招标人为安庆市城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观区大数据智慧农旅产业园项目(核心启动区)(项目编号:GC-AQ-2020-148)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GC-AQ-2020-148 2.2 项目名称:大观区大数据智慧农旅产业园项目(核心启动区) 2.3 建设地点:安庆市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勘察、测绘、设计及策划:承担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并获取图审合格证,项目策划及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等。 2.4.2 施工总承包: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4.3 温室大棚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运行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4 温室大棚内部设备投资、运营维护及经营: (1)温室大棚的相关内部生产设备投资配套,投资额暂定3993542元。根据后续实际运营情况,中标人可增加设备的投资。 (2)温室大棚及中标人投资的内部设备在合作期限内运行维护成本以及其他为保证项目正常生产运营的出资(包括不限于相关花苗的购置、补种、营养土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与招标人或政府方授权的出资代表签订承继协议。 2.4.5 运营公司的成立及投资要求 (1)运营公司的成立要求:中标人应在建设期开始后(建设期开始日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九十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对温室大棚的相关内部生产设备投资配套进行出资。运营公司成立时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算。 (2)投资要求:中标人应在运营公司成立三十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温室大棚的相关内部生产设备投资配套的投资计划。招标人或及主管部门审批投资进度计划,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其中温室大棚的相关内部生产设备应在建设期结束前足额投资且安装到位。 2.5项目概况:根据本项目已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7948694.92元,其中:景观部分投资10779260.2元,温室部分合计10332712.99元,设计费800000元,中标人投资3993542.00元(暂列金额),其他费用2043179.73元(暂列金额)。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核心启动区红线范围99967平方米,包含温室大棚面积为9984平方米(温室大棚内部设备随温室大棚建设进度安装到位)、主次入口广场、主园路、木栈道、休闲广场、亲水平台木平台、景观小品等生态景观设施等。 2.6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以政府方相关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7 合作年限:12年(含建设期1年+培育期1年)。 2.8 招标类别:投资、建设、运营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控制价总投资控制价 = 27948694.92元; 其中: (1)设计费控制价 = 800000.00元; (2)中标人投资 = 3993542.00元(暂列金额,不可浮动); (3)其他费用=2043179.73元(暂列金额,不可浮动) 注: (1)投标人的总投资报价应小于或等于总投资控制价,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小于或等于设计费控制价。 (2)中标人投资和其他费用为暂列金额,报价时不可浮动。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內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要提供并满足); 4.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 4.4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5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同4.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仅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其他任何情况不允许兼任。 4.6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指牵头方) 4.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 4 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4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方及施工方、设计方、投资运营方。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已入库企业查询、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aqggzy.anqing.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网上登记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991205,联系人:王新。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缴纳工本费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缴纳工本费。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400 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4009980000,QQ:4008503300。请投标人在开标次日后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及时打印工本费电子发票。】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龙山路 215 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开标当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9.1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核心区的建设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进行合作。 招标人负责景观基础设施及温室大棚基础设施的投资。 中标人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景观基础设施、温室大棚的设计与施工并保障竣工验收合格。 (2)温室大棚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3)温室大棚的相关内部生产设备由中标人进行投资配套,投资额暂定3993542元。根据后续实际运营情况,中标人可增加设备的投资。 (4)本项目温室大棚及中标投资的内部设备在合作期限内运行维护成本以及其他为保证项目正常生产运营的出资(包括不限于相关花苗的购置、补种、营养土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司,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运营期间温室大棚的设备投资及正常温室大棚的运营成本投资工作。 (6)其他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9.2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9.3 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9.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5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前在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投标”。 9.7 未按要求缴纳工本费,或按要求缴纳工本费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9.8 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十、投标保证金账户(任意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10.1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01686308053008985-5428 10.2 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251859266600046557 10.3 开户行名称:安庆市交通银行集贤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3487090000180101000501 10.4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安庆分行龙山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44322401 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安庆市城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513号 联系人:王信 联系方式:15255646237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 215 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二) 联系人:何伟 联系方式:0556-5991160 传真:0556-5991163 2020 年 6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