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点击: 次 来源:淮北公共资源交易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烈山区宋疃镇黄营灵枣产业园基地建设-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烈山区宋疃镇黄营灵枣产业园基地建设-道路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BGC20303 2.2 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东部山区黄营村 2.3 建设规模:分别为主线:本次设计的道路位于烈山区东部山区黄营村,分别为主线:防火通道、支线:连接村庄道路。本次设计的防火通道参照四级公路设计标准,南北向全线长约2100m,路面宽6.0m,路基宽7.0m;支线东西向,主要为主线连接村庄道路,按等外道路进行设计,分别有长约396m A线、约516m B线、约272m C线,路面宽3.5m,路基宽4.5m,沥青混凝土路面。详见清单。 2.4 计划工期: 10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分别为主线:防火通道、支线:连接村庄道路等。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 (1)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2017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 1 项已完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业绩)。 (3)信誉:A、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资格:需具备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开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招标文件价格:0元.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ggzy.huaib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1-3199732。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2020年 8 月 19 日至 2020年 9 月 9 日9:00前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为:http://ggzy.huaibe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原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金额:20万元人民币 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3、投标担保提交方式: (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户 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帐 号: 34001646108053009649-0819 户 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帐 号: 1305016138000395679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网址链: http://58.242.87.202:18888/financeplatform/index.html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淮北市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电子保函业务联系人:赵经理 055162893021
7、联系方式
8、备注 1、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20年 8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