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点击: 次 来源:芜湖公共资源交易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公告结束]芜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征集公告[2020-08-27 15:56:06] 芜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WH01GC2020FJ8149001 受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芜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中介服务超市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参加。本次征集数量限制为40家。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中介服务超市。(本项目为纸质征集) 二、征集主体及主管部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集内容和收费标准 1、征集内容:对芜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服务超市)进行公开征集。根据财采﹝2020﹞97号文及发改委第16号令相关规定,费用限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发布中介服务需求公告后,从中介服务超市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成交单位。 备注:费用限额:指以项目概算投资额为基数,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计算的咨询服务费。(以下简称“费用限额”) 2、收费标准: (1)费用限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下的项目,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给定费率的60%执行; (2)费用限额在50万元(不含)至100万元(含)的项目,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给定费率的50%执行。 3、其他说明:概算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乙级造价咨询企业不允许参与报名。中介服务超市每两年征集一次(自正式启用之日起两年)。造价咨询服务需求单位在发布造价咨询中介服务需求公告后,如无造价咨询公司报名,将在中介服务超市中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 四、应征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不含暂定级)。 2、外地造价咨询公司须在芜湖本地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应征时须提供子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应征机构公章。 3、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在芜湖具有政府性投资项目造价咨询业绩,应征文件须提供项目合同或备案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甲乙双方公章应能辨识并加盖应征机构公章。 4、入驻造价咨询中介服务超市的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中甲级企业不得少于6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乙级企业不得少于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征文件中附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应征机构公章以及近期连续三个月(2020年4月至6月或2020年5月至7月)的社保证明。人员证书和社保材料总公司和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互认。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驻中介超市: (一)造价咨询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二)造价咨询企业在“信用中国”或各级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在芜分支机构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近3年内(自公开征集截止之日起追溯3年)因造价咨询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撤销执业资格或禁止、限制承接业务的; (五)在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中弄虚作假的。 五、评审办法 1、由征集主体依法组建不少于5名评审委员(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征集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3、评委会成员独立评审后,如对应征机构某项资格条件审查有不同意见,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 4、评委会判定应征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应征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的内容时除外。 5、应征文件完全响应征集公告并且注册地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独立法人机构全部入驻。如不足服务超市标准数量的,在符合征集公告要求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中随机抽取补足数量。 注:抽取规则:评审委员会根据有效的外地应征机构数量准备好相应数量的签号,按照自然数列对有效的外地应征机构进行编号,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一人随机抽取签号现场打开并记录,造价咨询中介服务超市总数量不超过40家。各参与征集的应征机构默认对本抽取规则无异议,不得因为规则进行质疑。 6、将通过评审的应征单位的名称和外地企业的业绩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为入驻成功。 六、应征文件的编制 1、应征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应征文件的副本可以复印。 2、应征文件(含证书、证件等)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应征机构承担。 3、应征机构递交的应征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不退还,请应征机构自行做好备份。 4、应征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一致,若发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征集公告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应征文件被误读等不利后果由应征机构承担。 5、应征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6、应征文件密封:应征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应征机构名称。封装应严密、不易破损。外封上应盖有应征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08月27日16:00至2020年08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征集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征集系统进行报名,下载征集相关资料。 3、征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1日 上午10:30 4、征集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场地)(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应征文件的递交 1、应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09月01日上午09:15-10:30(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递交应征文件。 2、应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1)在征集公告规定的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2)应征文件未按照征集公告规定密封的; (3)未由应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的。 备注:预计潜在应征机构数量可能较多,建议各应征机构开标当天提前并错峰至开标室送达文件和签到(建议本地乙级企业09:15-09:30,外地甲级企业09:30-10:00,本地甲级企业10:00-10:30)。送达文件和签到并留可随时接通的联系方式后离场,以方便电话询标。 九、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应征机构均需提交足额征集保证金。 2、征集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征集保证金必须从应征机构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征集恕不接受。 4、征集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征集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征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确定为名录单位后征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现提供以下账户供应征机构选择 (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 1101801021000587877223338 (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 账号: 187248259059 十、其他要求 1、征集主体和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保证造价咨询项目的数量与规模。 2、本征集公告、应征机构提交的相关材料均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征集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805514666,0551-66661893 地址:合肥市习友路与金桂路交叉口金种子集团11楼 十二、征集主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553-3839720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财富广场A2座 十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2395707 咨询电话:0553-3121801(技术咨询) 十四、注册事项 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十五、信用管理 1、对入驻的造价咨询企业实行信用评价,并进行动态管理。信用评价分为履约评价和监管评价两部分,评价主体分别为委托人和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 履约评价是指项目履约结束后,委托人在管理系统中按照《委托人对中介服务履约行为信用评级内容及计分标准》(附件1),对中介服务机构履约情况给予的即时评价。 监管评价是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超市中从事的中介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管并组织随机抽查或年度检查,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活动信用评级内容及计分标准》(附件2),对中介服务机构活动情况给予评价。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2、信用评价计分周期为1年,信用评价加分、扣分满1年后自动失效。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累计扣分值达到20分及以上的,管理系统自动停止其参与中介服务超市内的中介服务交易活动。 3.造价咨询企业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暂停其一定期限中介超市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被主管部门列入行业“黑名单”的,将清退出中介服务超市,3年内不得重新入驻中介服务超市。其中,有下列本条第(一)项行为的,经调查核实,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出现重大失误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的; (三)与委托人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串通,搞“价格同盟”、“轮流坐庄”等不利于公开、公平竞争行为的; (四)拒绝接受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或者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调查、检查的; (五)造价咨询单位在服务有效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将取消服务资格。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芜湖市政府采购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另行约定从其约定。 附件1:委托人对中介服务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内容及计分标准; 附件2: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活动信用评价内容和计分标准。 征集主体: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