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2 点击: 次 来源:芜湖公共资源交易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正在公告]裕民排涝泵站及相关水系明渠工程[2020-09-22 09:07:41] 裕民排涝泵站及相关水系明渠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9GC2020SL8409 一、项目名称:裕民排涝泵站及相关水系明渠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二、招标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1)工程概况 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裕民排涝泵站及上游引渠、进站道路和开挖部分相关明渠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泵站为单向排水,抽排设计流量为 66.0m3/s,装机 6 台,单泵流量为 11.0m3/s,单泵容量 1250kW;自排闸为双向引排水,设置 2 孔涵闸,孔口尺寸为 3.0m×3.0m,闸底槛高程为 2.2m,其排水流量为 15.0m3/s,引水流量为 14.1m3/s;(2) 泵站上游引渠与疏港路明渠相连通,引渠长 510m;(3) 泵站管理区西侧新建进站道路,道路为南北走向,南端连接规划疏港路,北端连接长江大堤堤顶道路,长度约为 712m。(4)谷家河末段明渠整治(疏港路二号桥~疏港路三号桥)长 约1832m, 其中东侧为新开挖明渠,长度约为 1342m,西侧为拓宽明渠,长度约为 490m;(5)其它工程等。工程实施后,将区域排涝标准提高至30年一遇。项目最高限价178170100元(含暂列金9529100元)。工程总工期为26个月。建设地点:芜湖市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本工程总承包人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配合办理施工阶段前期的相关审批、工程各项建设程序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完成项目分包及招标阶段的各项工作(不包括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和临时工程实施、水保和环保专项工程实施、供电线路工程、进站道路的实施、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项目法人单位需要开展的各项验收组织(包含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等)、竣工验收后维护运行服务3年(服从招标人调度)、工程正式移交(交付)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具体细化为:①设计管理工作(在项目法人的授权范围内,协助项目法人行使对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施工图设计审查);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④生产准备及管理: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⑤工程验收:包括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⑥工程及资料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⑨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⑩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工程维护运行服务3年(服从招标人调度);?为完成本工程总承包的其他工作内容。 不包括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第三方质量检测、跟踪审计等。 2.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3.项目招标控制价:17817010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95291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并在资质证书中明确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同时具有:①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以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泵站(指排涝流量不小于50立方米/秒或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0千瓦)或水电站(指装机容量不小于2.5万千瓦)的设计业绩;②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以完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或代建或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业绩(设计和工程总承包可不为同一个项目)。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注册 土木工程师 执业资格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在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或代建或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即不得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经理(施工负责人)。注:1、设计业绩以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总承包或代建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 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设计企业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设计批复文件(如前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个人业绩必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2)总承包或代建企业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6.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2020年 9 月 2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年 9 月 30 日17 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 10 月 21 日9时15分。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现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24803 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 账号:179748034784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3956216856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8055306886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hggzy.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二、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类似项目指:大型泵站(指排涝流量不小于50立方米/秒或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0千瓦)或水电站(指装机容量不小于2.5万千瓦)项目的设计业绩。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代建或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PM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十三、备注: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招标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