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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中]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20-09-22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2020-013C(MASCG-2-F-F-2020-0156)

二、项目名称: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运营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华体西可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708号302室  

中标金额:0.08此报价综合了物业、绿化、场馆维护支出及体育场馆运营收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运营

服务范围: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委托运营管理

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开展运营管理活动,依据国家和国际单项体育协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实施标准化服务管理,保证体育场、体育馆及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功能的有效运行。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体为主”、“以产为核”的运营模式,实行品牌化运营战略,实现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的可持续发展。

服务时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阳范国宏李捷姚莉曹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0555-51307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业余体校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海峰路

联系方式:15395696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18156596341、0555-513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黄加芳

电话:18156596341、0555-5130789

附件:体育馆、体育场运营招标文件(三次)定稿.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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