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6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编号:MASCG-2-F-F-2020-0063)恢复采购活动及磋商文件澄清(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情况,经采购人申请并经管理部门同意,现恢复本项目采购活动,并对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磋商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16日9:30。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16日8:30-9:30。 三、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递交地点不作变更。 四、磋商地点不作变更。 五、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详见附件)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各方主体均严格参照《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执行,其中出现该条款第(一)项情况的人员,将拒绝其进行开评标场所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处理。 2、供应商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参加磋商。 3、到场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 4、磋商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自行考虑磋商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磋商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更正。本公告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与此澄清(更正)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采购人: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6日 马公管办〔2020〕10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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