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马鞍山市园林处2021年-2023年亮化设施维护管理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皖E0-18-2020-0458) 一、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园林处2021年-2023年亮化设施维护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皖E0-18-2020-045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7日 四、澄清内容: 1、回复投标人疑问,具体回复内容详见附件。(注:附件由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每标段)中: “6、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单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要求: ①合同中约定的维护管理期限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须有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现变更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单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和③要求: ①业绩的单份合同中须至少有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维护管理时间,且该“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维护管理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时间段内。” 3、资料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1月9日17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11月23日9时00分。 5、开标地点变更为: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3开标室。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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