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业绩: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标会不予认可。 (2)类似项目指: 设计流量10m3/s以上(含10m3/s)的泵站改扩建或新建工程。 (3)投标文件中附以下①和②材料复印件: ①合同协议书; ②工程完成证明材料(工程完工(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工程完成证明)。 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设计流量,则另须提供甲方证明材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设计流量,以及该业绩甲方的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和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完全一致,否则评标会不予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 (1)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3)业绩: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该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类似项目: 设计流量10m3/s以上(含10m3/s)的泵站改扩建或新建工程。 (3)投标文件中附以下①和②材料复印件: ①合同协议书; ②工程完成证明材料(工程完工(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工程完成证明)。 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总监姓名、设计流量,则另须提供甲方证明材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总监姓名、设计流量,以及该业绩甲方的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和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完全一致,否则评标会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