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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淮南市山南十一中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答疑补遗】

时间:2021-01-06    点击: 次    来源:淮南公共资源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招标文件前附表第51条中标人义务中2、若中标人为外地企业,依据淮南市政府会议纪要第96号-“研究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工作”的文件指示,需承诺在中标后、施工合同签订前在淮南市高新区注册子公司或分公司,并足额缴纳建筑业税收。中标后未按承诺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以取消中标资格或处于5%的中标价罚款.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三)技术标资信评分表第二项设立分公司、子公司(3分),现取消该两项评审要求,其他评审标准不变。(2)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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