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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时间:2021-03-03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项目名称

当涂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E3-15-2021-0040    

标段名称

当涂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

E3-15-2021-0040001   

项目统一代码

2020-340521-84-01-021610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2020211号)

招标人

名称

当涂县中医医院

地址

当涂县姑孰镇

联系人及电话

董恭云  1995550558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当涂县白纻山路399号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江玲  0555-67971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03-02  9: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马鞍山市中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2949652.3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刘巧玲(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51672214

工期(天)

120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业绩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672956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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