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机房硬件设备升级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一、鉴于供应商所提出的“疑问”,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如下: 序号 | 投标人答疑项目及内容 | 澄清解答 | 1 | 招标文件第33页中有如下要求: (3)软件著作权证书: ①为保证企业建有专业的运维管理体系,供应商具有机房运维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②为保证企业建有专业的弱电设计及施工体系,供应商具有弱电设计施工系统平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软件著作权证书影印件。相应子项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子项不得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供应商具有机房管理系统和弱电设计施工系统平台的软件著作权。经我方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机房管理系统和弱电设计施工系统平台这两项产品不在本次招标货物需求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第41页.根据《安庆市政府采购项目负面行为清单》中第24条的要求,因此这两项不得设置为评审因素,建议删除,相关截图证明及链接如下:http://aqxxgk.anqing.gov.cn:9999/show.php?id=819465 | 修改为: (3)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成熟度等级三级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成熟度等级二级的得2分;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成熟度等级一级的得3分。其余的不得分,本子项最高得3分。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子项最高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相关证书影印件。相应子项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子项不得分) | 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1年04月06日10时00分前(到账时间)从投标人市场主体库备案的基本账户采用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支付方式缴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1年04月06日10时00分。 四、本“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潜山市市立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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