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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已结束]含山县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托管项目

时间:2021-04-07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1-F-F-2021-0290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托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博乐儿童康复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山南小区33

成交金额(人民币):41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马鞍山市博乐儿童康复中心

服务范围

1.接收对象为0-14周岁的智力障碍儿童、孤独症儿童。

2.每年度日训接收能力不低于30人次,具体以实训人次为准。

 

服务要求

响应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一年期

服务标准

响应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一来源):荣玉梅(组长)、朱远照、王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按成交价1.5%费率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628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含山县德胜河公寓门面107,联系电话:1835559188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含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址:含山县环峰镇环峰南路19号

项目联系人:冯文成

联系方式:13500516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含山县德胜河公寓门面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伟、肖安华

     话:18355591888、18355516117

附件:单一来源报价一览表.pdf代理服务费收费情况.docx08单一来源谈判文件.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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