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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示范园区)南区常岭路、韦店路及朝阳西路交通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时间:2021-04-11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经开区(示范园区)南区常岭路、韦店路及朝阳西路交通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MASGC-21LX0195

项目名称

经开区(示范园区)南区常岭路、韦店路及朝阳西路交通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发改秘〔2010264号)、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开管〔2019164号)

发包人

马鞍山南部承接产业转移新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经开区(示范园区)南区常岭路、韦店路及朝阳西路

建设规模

1)韦店路交通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位于南部示范园区内,设计段西起南京路,东至扬州路,道路全长约1200m,快车道部分于2017年左右建成通车。本次对韦店路两侧建设慢行系统以满足慢行系统出行需求。主要为人行道铺装、道路侧石、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建设,树池,路灯等,其中人行道铺装面积为10361.5m2,非机动车道面积为2042.9m2

2经开区(示范园区)南区常岭路交通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位于南部示范园区内,本次对常岭路两侧建设慢行系统以满足慢行系统出行需求。主要为人行路铺装、道路侧石、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建设,树池,路灯等,其中人行道铺装面积为15581.0m2 ,非机动车道面积为1900m2

3)朝阳西路交通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段朝阳西路西起205国道,东至规划道路,道路全长约524m,东西走向,为城市次干路,交通设施等级为C级。本次施工内容包括交叉口交通组织设计,标线标牌,路灯等。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

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上述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

监理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成交监理费用

本项目成交监理费用22.35万元

注:实际监理费用=工程结算款额(审计后)×投标报价折算监理费率(1.5%

比选单位

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

2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成功下载资料(比选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3、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资料下载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然后点击“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2、比选资料下载截止时间为: 2021 41217: 30(北京时间)。

3、资料下载无需缴纳费用。

4、参加比选的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公告要求,若出现不具备比选单位资格要求,但报名参加的,可能会对比选单位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90%向成交人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

中标价

费率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中标监理服务费的成交价为2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20万元*1.5%=0.3万元;

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0.3万元*90%=0.27万元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500万元

0.8%

500万元-1000万元

0.45%

1000万元-5000万元

0.25%

5000万元-10000万元

0.10%

10000万元-100000万元

0.05%

100000万元以上

0.01%

注:计算后不足壹仟元的,按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仟元向成交人收取。

3、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代理服务费,并将代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比选时间

和地点

1、比选时间: 202141315: 0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5楼第 1 开标室。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比选现场人员聚集,比选单位不得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与比选活动。

比选办法

比选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单位名单及顺序号码至资料下载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码,将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所有参与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注:抽取出的比选单位,不具备本公告中资格要求的,重新抽取。

4)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告知比选结果,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合同文本

使用国家标准监理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

履约担保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  √收取  □不收取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2 %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监理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监理费用,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监理费用提出的任何异议。

3、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视为已参与并下载了相关资料。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比选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4、若监理内容中涉及到其他监理资质的内容,且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监理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该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联系方式:

发包人:马鞍山南部承接产业转移新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

邮编:243000

联系人:姜瑀

电话:0555-8323689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编:243000

联 系 人:丁刚

  话: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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