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当涂县实验学校青莲路分校空调采购工程 二、项目编号:皖E3-16-2021-012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23日 四、澄清内容: 1、当涂县实验学校青莲路分校空调采购工程原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空调设备部分第13条屋顶机“规格:制冷量140kw,制热量120.7kw,风量21300m/h,机外余压294pa 制冷功率46.4kw,制热功率40.8kw,送风机功率11kw” 现变更为:“规格:制冷量112.5KW,制热量120.7kw,风量21300m/h,机外余压294pa 制冷功率46.4kw,制热功率40.8kw,送风机功率11kw” 2、当涂县实验学校青莲路分校空调采购工程原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空调设备部分第5条环绕嵌入式室内机“规格: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额定功率80W,电源220V~20Hz” 现变更为:“规格: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额定功率80W,电源220V~50Hz” 3、将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中 5 | 两创 产品 | 6分 | 投标人所投空调设备在《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中的6分。 注:(1)所投空调设备在《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中是指:所投空调设备“品牌”在《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中,否则评委不予计分。 (2)评委以开标当日最新一期《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为评审依据。 | 6 | 所投货物 品质 | 18分 | 1、投标人所投机组在室外-15℃时制热无衰减,室外-26℃时稳定制热的得5分。 注:以 8HP 外机为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该类机型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 5 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投标人所投室外机具有高、低压压力传感器,具备长连管自适应输出调节功能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电器产品功能评价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5 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3、投标人所投多联机设备具有油温实时监测功能得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附中国电器产品功能评价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 3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4、投标人所投机组具备感温元件自修复功能的得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附中国电器产品功能评价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 3 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 7 | 设备制造商实力 | 2分 | 投标人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注:(1)投标文件中需附以上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评审过程中评委会有权登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经查询认证证书不存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得分。 | 现更正为: 5 | 两创 产品 | 6分 | 投标人所投多联机设备在《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中的6分。 注:(1)所投多联机设备在《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中是指:所投多联机设备“品牌”在《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中,否则评委不予计分。 (2)评委以开标当日最新一期《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为评审依据。 | 6 | 所投货物 品质 | 18分 | 1、投标人所投多联机设备在室外-15℃时制热无衰减,室外-26℃时稳定制热的得5分。 注:以 8HP 外机为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该类机型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 5 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投标人所投多联机设备具有高、低压压力传感器,具备长连管自适应输出调节功能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电器产品功能评价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5 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3、投标人所投多联机设备具有油温实时监测功能得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附中国电器产品功能评价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 3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4、投标人所投多联机设备具备感温元件自修复功能的得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附中国电器产品功能评价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得 3 分;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 7 | 设备制造商实力 | 2分 | 投标人所投多联机设备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注:(1)投标文件中需附以上证书电子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评审过程中评委会有权登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经查询认证证书不存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得分。 | 4、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1年 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