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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渔政信息化部分装备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1-05-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怀宁县渔政信息化部分装备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21-044 财2021年第136号

项目名称:怀宁县渔政信息化部分装备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69号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万零柒仟陆佰元整(130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宁县渔政信息化部分装备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其中安装、调试期4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秀龙、张中发、张改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收费金额:174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

联系方式:0556-4620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秀龙

电   话:0556-46202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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