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2021-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答疑 问题1、评分表第2条备注栏:“(1)第3项评分证明材料为:地级市(设区的市)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请问该条下第4和第5的评分证明材料是什么? 答:磋商文件已约定“第4项、第5项评分证明材料为:地级市(设区的市)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 问题2、【为本项目拟服务人员实力】2、响应人拟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人仅计1次加分)。 备注:须提供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和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请问针对该条,我公司有水利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但是现国家还未对水利专业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登记,请问我公司提供水利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专业的注册证书可以加分吗? 答:不可以加分。 问题3、在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更正公告(二)中提到“如果在地级市(设区的市)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的项目,由于系统更新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地级市(设区的市)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关于招标代理项目的情况说明(包括项目类型,招标方式,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等涉及到评分的实质性内容)和由于系统更新无法查询的证明。” 问:我单位负责的招标代理项目已经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但是主管部门为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且县级公共资源为市级公共资源的组成部分,具有审核县级招投标项目的授权,出具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关于招标代理项目的情况说明(包括项目类型,招标方式,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等涉及到评分的实质性内容)和由于系统更新无法查询的证明。是否满足加分条件? 答:不满足加分条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联 系 人:林元元 联系方式:0556-5991008 0556-599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