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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环峰镇环峰塘沿线道路提升工程

时间:2021-08-10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含山县环峰镇环峰塘沿线道路提升工程中标公示(项目编号:E1-12-2021-0418001)

项目名称

含山县环峰镇环峰塘沿线道路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皖E1-12-2021-0418001

标段名称

含山县环峰镇环峰塘沿线道路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皖E1-12-2021-0418001001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扶组[2021]6号

招标人

名称

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严善海  139566177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含山县开元大酒店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从银、张先雯  18110300277   1805557055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8/9   15:00: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翰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1626246.09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杨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证书编号:234152151200

工期(天)

60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刁主任,联系电话:0555-4327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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