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8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含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工程(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1-F-H-2021-1063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工程(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88号 中标(成交)金额:172150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薛岩(组长)、印邦芳、岳月发、夏春香、朱万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金额: 229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含山县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281号,联系电话:13635552966。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含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含山县太湖山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 刘 勇 联系方式:18900556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经济开发区鸿泰物流园3F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能武 干方震 电 话:13635552966、18156568299 附件:招标文件.doc代理费收费标准.docx最终排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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