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马鞍山市 > 文章 当前位置: 马鞍山市 > 文章

马鞍山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路网工程(梅山路以北)(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皖E0-18-2021-1019)

时间:2021-10-31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报名倒计时
  • 小时

  • 分钟

报名已结束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E0-18-2021-1019

项目名称

马鞍山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路网工程(梅山路以北)EPC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发改秘【202142号)

项目统一代码

2103-340500-04-01-90377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阳湖片区

建设规模

西塘路(规划一路——慈湖河路)道路工程 ,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车行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30m,道路全长1347.892m
军民路(九华路
——梅山路)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车行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30m,道路全长613.793m
规划一路(九华路
——梅山路)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车行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24m,道路全长848.055m.
规划二路(九华路
——梅山路)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车行道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16m,.道路全长689.95m
规划三路(规划-
——慈湖河路)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车行道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16m,道路全长1335.551m
规划七路(
 西塘路——梅山路)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车行道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16m,道路全长370.899m
规划八路(九华路
——梅山路)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车行道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16m,道路全长617.378m

梅山路以北、九华路以南、慈湖河路以东、规划一路以西区域围内的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

工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6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41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图审,以及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等工程总承包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1000万元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指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下载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 1131730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69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网址:http://zbcg.mas.gov.cn

开 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1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172 

账户2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号:1306021338000442590

账户3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号:188751104966

特别提示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21

    编:243000

联 系 人:王存弟

    话:0555-2315183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编:243000

联系人:毕乔

电话: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附件

上一篇: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姥下河北站金属结构设备制作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皖E0-22-2021-1020)

下一篇:和县老旧小区改造新建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工程

正在备案中  |   QQ:859242200  |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  电话:13485538018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授权www.ztb.ah.cn使用 OK文库 Powered by 55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