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9 点击: 次 来源:铜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招标编号:GC20220052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 5、项目交易性质:农业环境治理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新联村、清泉村;东联镇合兴村;天门镇兴化村 2、招标范围:项目实施规模共计11366亩,均为安全利用类耕地。具体为安全利用示范类11166亩(钟鸣镇新联村4706亩、钟鸣镇清泉村1855亩,东联镇合兴村1663亩,天门镇兴化村2942亩):原位钝化/稳定化技术、农艺调控(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叶面调控、优化施肥)、深耕翻等多种组合方式开展推广示范。修复技术试点类200亩(位于钟鸣镇清泉村):对比不同钝化调理剂效果,并配合低积累品种和深耕翻、水肥调控措施,种植不同食用农作物,探索更多安全利用模式。 3、项目招标控制价:2700万元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注:本项目中标单位根据农业耕作季节及时合理施工,两年时间内需完成三个作物种植季的验证要求。) 5、目标要求:安全利用示范类11166亩:食用农作物可食部位镉、铅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要求,且农产品达标率为90%及以上,作物产量下降幅度不超过10%,修复过程中其他投入品不增加土壤其他重金属含量。修复技术试点类200亩:探索出1~3种适宜本地土壤镉污染或土壤镉铅复合污染的最佳安全利用模式。全过程做好示范项目的实施记录与调查监测。依据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完善实施档案材料,确保项目验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B.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 项目人员满足下列要求: A.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环保工程(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或农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B.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上任职,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C.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进行。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报名; B. 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C. 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D.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E.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染耕地(农田)土壤修复(或治理)项目; 注: 1) 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项目通过验收或第三方效果评估报告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实施效果良好证明材料; 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 若所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业绩提供方必须是联合体业绩的牵头方。 5、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 被铜陵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 被铜陵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 被铜陵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分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信用信息栏,具体分值等信息以开标当日“铜陵市(含县、区)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分值汇总表”为准。 7、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交易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2.根据电子招投标的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企业库登录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具体方法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jyzx.tl.gov.cn)。 3.此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从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上发布 六、重要提示 1.本项目不启用企业信用分。 2.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开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tlsggzy/),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6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文件(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可咨询技术支持0562-5885805。 5. 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和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询标及否决通知均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并在30分钟内在系统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认可该结果。 6.如项目需抽取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及评标参考值,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抽取,结果在预中标公示环节公示。
七、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方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万元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九、附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2022/04/06 09:15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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