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通报一批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通报要求,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类型一:投标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1.2024年6月24日,广西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某采购项目开标,招标控制价2513万元。郑州某设备有限公司、湖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经查,郑州某设备有限公司伪造相关业绩买卖合同、验收单及中标通知书,湖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伪造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属于投标业绩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2025年3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两公司各处人民币16.3001万元罚款。

2.2025年5月13日,江苏南京建宁西路某项目LH1标段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某公司投标报价为1312.5171万元,公示期间,其中标业绩被质疑存在虚假,经招标人调查确认和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审查,其提供的“徐州某项目”业绩确为虚假业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取消了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2025年8月21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对江苏某公司处7.8751万元罚款,对投标负责人董某处0.4725万元罚款。2025年9月23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对其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动态降至C级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告。
类型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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