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律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千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律所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G-2026-089

项目名称:千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律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93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7.9398万元

采购需求:案件前期研判: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出具案件法律分析报告、诉讼风险评估、诉讼策略方案、财产保全可行性分析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诉讼、执行程序终结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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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副本需包含年检页) 。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2日至 2026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公告详情

方式:见公告详情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6年07月23日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见公告详情

详情内容在"律标通"微信公众号或"律标通"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