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开展稷山县汾南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参与、择优选定的原则,我单位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稷山县汾南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 项目概况:

建设任务:实现翟店镇、蔡村乡、太阳乡、清河镇、稷峰镇等乡镇供水管网覆盖,解决93个村,12.47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建设规模:工程设计供水量1.34万m³/d,工程规模为小(2)型,本工程属于Ⅰ类供水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供水泵站1座、新建加压泵站5座;水池、水塔维修14座;配套输配水管网165.91km。

3. 服务范围: 负责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含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起草与审核、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组织、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协助签订、招投标资料归档备案及全过程答疑、异议处理等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

(1)提供招标前咨询,协助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

(2)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信息(按指定媒介发布信息);

(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5)发出中标通知书;

(6)整理项目档案,代拟评标报告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处理质疑投诉等招标咨询服务。

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止。

5. 最高限价: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以固定费率计取。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相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能力。

2.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名单截图、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等。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团队.

8.近三年来具有承担水利工程(或类似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业绩。

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招标公告_山西省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服务_稷山县汾南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三、报名及遴选申请文件递交

1.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8::00前递交报名资料。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

3.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0日18时00分。

4. 递交地点:稷山县水利局

四、报名及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7.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8.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9.近三年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10.拟参与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11.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和公司在职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12.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13.报价函(附报价金额及收费标准);

遴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递交。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取消遴选资格,并上报监管机构。

五、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由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从综合能力、工作业绩、服务团队、服务方案、招投标代理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六、联系方式

遴选人:稷山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