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标投标法来了对我们干工程的来说,到底啥意思

2000年以来最重大的一次大修,每一条都跟咱们有关

前两天吃早饭的时候,刷到一条新闻。

新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今年6月23号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

我放下筷子,把那条新闻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读完之后,我给我一个同行发了条消息,就三个字,变天了。

他回我,什么天?

我说,靠价格战和关系吃饭的时代,要结束了。

他沉默了大概十秒钟,回了一句,终于来了。

我确实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但仔细想想也对。干我们这行的人,谁没被低价中标搞过?谁没被关系户截过胡?谁没在深夜加班改标书的时候,心里骂过一句这个市场真他妈不公平。

现在,好像真的要变了。

这事真不是标题党。这次的修订草案,是2000年施行以来最重大的一次结构性大修,一共6章79条,三条主线贯穿始终,打击串标、矫正最低价中标、技术治理升级。每一条,都跟咱们干工程的息息相关。

我花了两天时间把草案和相关的解读翻了个遍,挑出跟我们关系最大的7个变化,一个一个说。我尽量不讲法条原文,就讲大白话,讲对咱们干活的到底有啥影响。

1最低价中标被锁死

以前我们投标,最常见的场景是什么?

甲方说,谁的价低谁上。然后所有人都在压价,你报600,我报550,他报500。最后中标的那个人,可能连成本价都不够,但没办法,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这次修订,把「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这个评标方法删了,明确综合评估法优先。最低投标价法以后只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项目,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适用低价法。

对咱们干工程的来说,这事到底啥意思?

以前你光靠价格低就能拿项目,以后不行了。技术方案、企业资信、历史业绩、履约能力,这些东西的分量会大幅提升。

说句实话,我觉得这是好事。价格战打到后面,谁都不好过,利润薄得像纸,稍微出点问题就赔钱。现在逼着你拼技术、拼方案,反而能让认真做事的人站起来。

2异常低价一票否决

跟第一条配套的,是新增的第45条。

评标委员会发现「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时,投标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直接否决。

财政部先出了三条量化红线,报价低于全部有效报价平均值50%、低于次低报价50%、低于最高限价45%,碰一条就进异常低价名单。

我看了之后跟同事说,以后报价不能再拍脑袋了。

以前我们有时候报低价,想的是先进场再说,后面变更索赔补回来。这条路以后大概率走不通了。投标文件必须附带成本测算说明,每一项报价都要有底稿,不然可能被当场否决。

我建议咱们现在就做一件事,把过去三年的项目成本拉一张表,算出每个项目真实的成本结构。以后报价的时候,心里才有个底。

3串标罚款10倍跃升,罚到破产不是开玩笑

这一条,是7个变化里最狠的。

罚款从合同金额的5‰到10‰,提升到2%到10%。上限从100万跃升到1000万。责任人员罚款上限从10万跳到250万。我给你算笔账。一个1亿的项目,旧法最高罚110万,新法最高罚1250万。11.4倍。

我当时看到这个数字,第一反应是他们是不是多写了一个零。

但你仔细想想,串标这事,之前确实是「低成本高收益」,罚110万跟赚几千万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现在罚1250万,那就不是罚酒三杯了,是真的能让企业直接破产。

以后串标这件事,从「建议别干」变成「干了就没了」。

4信用体系入法,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新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变化 对工程行业的影响 最低价中标被锁死_招标

新增第9条,国家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制度,实现信用信息全国互联共享,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这个事坦率的讲,就是你在A省被处罚了,在B省继续投标的日子,结束了。

以前的信息是不通的,你在一个地方犯了事,换个地方重新开始。以后全国联网,你的履约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全部可查,在评标的时候就是隐形分数。

我自己的感受是,信用这个东西,以前是锦上添花,以后是雪中送炭。你没信用,连投标的资格都没有。

5评标专家终身负责,打分不能任性

第48条,评标专家对所提评审意见终身负责,不因退休或解聘免于追责。各地推行「一标一评」,打分偏离度异常频繁的专家将被清退出库。

你想想以前,有时候中标靠的不是标书写得好,是跟专家关系好。以后专家不敢再冒险打人情分了,因为一个失误可能十年后还要追责。

标书质量比找熟人重要得多。技术方案的真实竞争力,将决定你能不能中标。

6招标人定标权扩大,不一定要争第一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中标候选人,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不标明排序,招标人从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这个变化很有意思。

以前大家都是拼了命争第一,因为只有第一名才能中。以后你总分排第二,但只要在候选人范围内,招标人还是可以选你。

那这又说明什么呢?投标方案需要更精准地回应业主的核心诉求。不是把所有参数堆到最高,是让业主觉得「这个方案最懂我」。这一点跟我之前写的那篇中标复盘里说的,其实是一个道理。

7电子化全面入法,每一步都有电子脚印

第7条首次明确电子招标投标的法律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IP地址、MAC地址等全部可追溯。

换个角度说,你什么时候上传的、从哪台电脑上传的、文件是谁写的,系统全部记录在案。

以前串标查不到,因为都是纸质文件,没有痕迹。以后每一步都有电子脚印,想查你,一查一个准。

电子标书制作质量本身也成了投标的基本门槛。你连系统操作都搞不明白,就别想中标了。

好了,7个变化说完了。说真的,我写完之后,又回去读了一遍,自己都觉得有点喘不过气。

为什么?因为这次修法不是小修小补,是动根子上的东西。

我后来跟朋友聊的时候总结了三句话,我觉得挺准的,

三句话总结这次修法

价格战的红利没了,你得拼技术。

串标的道路堵死了,你得拼合规。

关系网越来越不管用了,你得拼信用。

对咱们干工程这行的来说,这是挑战,也是机会。

挑战在于,以前靠低价、靠关系就能拿项目的人,以后越来越难了。那些靠挂靠资质吃饭的空壳公司,估计会死一批。机会在于,那些一直在认真做技术、做方案、做履约的人,终于可以站出来了。

我后来把那三句话发到了我们公司的群里,然后加了一句。

靠价格战和关系的时代正在结束,靠技术和信用的时代正在到来。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这次修订草案写在判决书里的潜台词。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它已经来了。

我自己的计划是,这个月就开始做三件事。第一,把公司的成本数据库建起来,以后报价有据可查。第二,把技术标书的模板彻底升级,不再只列参数,每一章都要对应一个甲方的痛点。第三,把合规审查嵌入到投标流程里,封标前过一遍清单,确认没有踩红线。

这三件事做完,我觉得不管新法怎么改,心里都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