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几百万的工程项目,有的必须公开招标,有的哪怕金额上千万,也绝不能招标。
绝大多数采购人、代理机构、商务人员踩坑的核心原因:
错把「不得招标的项目强行招标」、或是「该招标的项目走非招标采购」,直接导致采购程序违法、结果无效、被投诉追责、整改重招。
今天给大家整理一套2026现行法规、完全合规、可直接落地的政府采购工程判定标准,一次性讲透:什么项目必须招标、什么项目严禁招标。建议收藏备查。
适用前提
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适用于国企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
重点纠正:不是“可以不招标”,是“不能招标”
很多人理解错误:把“不满足必招条件”当成“可以随便选择招不招”。
正确合规口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不再适用《招标投标法》,监管层面不允许采用招标方式,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体系,选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
法条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5条、财政部74号令、财库〔2014〕214号、财库便函〔2020〕385号(官方权威口径)
一、不得采用招标方式的两类政府采购工程
情形1:已达政采限额,但未达到法定工程招标规模标准
项目属性属于新建、改建、扩建配套工程,但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招红线,一律不得招标: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400万元
2、依附主体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400万元
3、配套密不可分设备材料货物:<200万元
4、配套勘察、设计、监理服务:<100万元
实务硬性要求:严禁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规避规模标准。
情形2:与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拆除、修缮项目
本条是全网最高频翻车点,务必牢记!
核心规则:无论金额多大,一律不得招标!
只要是独立立项、单独实施、不依附新建改扩建主体工程的修缮类项目:
旧楼整体翻新
不依附主体工程,单独立项的整体修缮
食堂、办公楼单独装修
与新建改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项目
老旧小区单独修缮改造
独立实施的修缮改造工程

哪怕预算800万、1000万,也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能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只能走政采非招标方式。
「大额修缮盲目招标,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
二、必须招标的四类政府采购工程
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属于新建/改建/扩建配套项目 ②金额达到法定规模红线。
1、新建、改建、扩建主体工程:≥400万
2、依附主体的配套装修、拆除、修缮:≥400万
3、密不可分配套设备、材料货物:≥200万
4、配套勘察、设计、监理服务:≥100万
三、实务最简区分口诀(一眼判对错)
同样是装修修缮,记住下面两句就能判断:
依附新建改扩建、金额达标 → 必须招标(招投标法)
独立旧楼翻新、单独修缮、无论金额多大 → 严禁招标(政府采购法)
四、政府采购工程·两法适用对照表
图注:本表仅适用于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不适用,禁止拆分项目规避招标。
五、高频易错点 · 合规风险提醒
判断顺序:先看属性,再看金额
不要盯着400万、200万、100万死记,先判断项目是否依附新建改扩建,属性错了,金额再大也不能招标。
“不招标”≠随意采购
不适用招投标法,必须严格走政府采购法定非招标方式,不能直接指定、随意采购。
监管主体完全不同
必招项目:发改、住建等行业监管;政采非招项目:财政部门监管。
法律适用错误=致命程序瑕疵
两法混用、方式选错,极易被供应商投诉、撤销结果、追责问责。
文末总结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判定,记住终极两句口诀:
依附新建改扩建、金额达标 → 必须招标
独立旧改修缮、无论金额多大 → 不得招标
这是2026年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最容易踩坑、最容易被投诉的核心考点,建议立项、写方案、定采购方式前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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