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是采购项目的"第一张脸",公告发得合不合规,直接影响潜在供应商能否充分获取信息、项目能否顺利开标。青海采购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时,这几个法定要求必须逐项对照。

一、发布平台要指定

政府采购项目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工程建设项目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媒介同步发布,确保信息可查。

二、公告期限要达标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20 日,时间不够须顺延。

三、公告内容要完整 ️

公告应载明采购人、代理机构、项目概况、预算金额、资格要求、获取文件方式、开标时间地点等必要内容;信息不完整会直接影响投标人参与。

四、内容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_青海招标公告发布要求_招标公告

公告中的资格条件与技术需求同样不得带倾向性、排他性,不得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确保所有潜在合格供应商机会均等。

五、更正与澄清要同步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影响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的,须依法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同步发布更正公告,保证信息一致。

青海采购人提醒

公告发布环节专业性强,建议委托熟悉青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流程的本地代理机构操作,避免遗漏、错发引发程序问题。

青海国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耕青海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代理多年,熟悉公告发布、更正与澄清的规范流程,自研标准化专家抽取系统,提供招投标全流程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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