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建设实施代建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总承包一项或多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实施代建的能力。 5.2监理标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3施工1、2、3、4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5.4施工5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