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A)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B)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1)(2)(3)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原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手续办理已满6个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在建工程:①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须提供参建各方盖章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②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合同完工验收申请,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负责人撤出原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按照项目所在地的规定报相应管理部门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a.管理部门确认停工的材料,b.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负责人撤出原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投标单位提供近一个月(2026年02月)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0)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满足每人每月22天要求(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1)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2)请各投标人按“第九章其他”中给定的承诺书格式进行承诺,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给定格式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并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承诺书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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