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G-HN-2021-016 (财2021年第052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矿局安庆测绘技术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南路21号。 成交价格:30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六九、毕瑜、黄德良 六、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1、安徽省地矿局安庆测绘技术院:该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业绩和较强的管理服务能力 2、马鞍山测绘技术院:经现场评审,该供应商经营范围满足此次项目采购需求 3、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4地质队:经现场评审,该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并且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 七、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金额:6700.00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556-462122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方式:13505560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556-46212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六九 电 话:13505560989 2021年02月09日 附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