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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石牌镇潘塅和龙头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21-02-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项目编号:CG-HN-2021-007

项目名称:怀宁县石牌镇潘塅和龙头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奥里奥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口深港产业园 3#B 座 B1-B4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伍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25859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品牌:奥的斯

规格型号:GeN2 Comfort

数量:10台

价:25859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时勇、王宏、齐祥明、杨积朋、汪辉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收费金额:324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于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怀宁中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 0556-496788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 怀宁中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 

联系方式: 0556-466976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人:  桂美节  

联系方式: 0556-4967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国  

电 话: 15105557785   

十、附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如下:

招标正文.pdf

[zjg202101049001001]怀宁县石牌镇潘塅和龙头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A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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